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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江心屿岛内道路也将限制黄标车通行

发表于2014-07-16

昨天下午的温州市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新闻发布会透露,今年8月10日起,全市特定区域都要对黄标车实施限行(限行区域见新闻延伸),每天7时至22时为限制通行时间。违规行驶的,最高可被罚200元。

违规开黄标车出事故

罚款200元

“黄标车”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,其环保标志为黄色。

我市现有黄标车5.02万辆,占全市汽车总量的3.77%,其污染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30%以上。按照要求,到2015年,我市要淘汰黄标车,为此,有关方面扩大限行区域,实施第二阶段限行,促使黄标车淘汰更新。

机动车驾驶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,违反限制、禁止通行规定上路行驶的“黄标车”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罚款100元,发生交通事故的,处以罚款200元;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“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(绿标)上道路行驶的”,处以罚款50元或者警告,对机动车“环保标志被注销后上道路行驶的”,处以罚款200元;外省无标或黄标车辆闯入禁行区域,处以罚款200元。

今年累计淘汰

黄标车上万辆

去年,我市制定实施《大气复合污染防治“1+5”方案》,对市区“黄标车”实施限行。当年11月25日起,市区南至锦绣路,北至望江路,东至环城东路、飞霞北路、飞霞南路,西至勤奋路、双南线(不含上述道路)环线的这一区域,从7时到22时限制“黄标车”及无标车驶入。后来,我市各地陆续实施第一阶段黄标车限行。

今年3月,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温州市区“黄标车”淘汰补助实施办法》,采取“早淘汰、多补贴”的鼓励政策。参照相关标准,每辆符合条件的报废淘汰车辆能获得1050元至2.24万元不等的补助。到7月10日为止,今年我市已累计报废淘汰黄标车12522辆,其中市区淘汰黄标车2323辆。

近年来,我市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,到今年6月底,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82万辆(其中汽车135万辆),市区机动车保有量53万辆(其中汽车48万辆)。去年我市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,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0.5%。

限制通行区域

乐清市

1.雁荡山核心景区公路:松垟村路段到能仁村路段;

2.城区:宁康东路—环城东路—公安东路—公安西路—环城西路—人民路—长乐路—乐西路—翡翠路—宁康西路—千帆路(四环路)—胜利路—伯乐东路—东山路—宁康东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(不含上述道路)。

永嘉县

1.瓯区:瓯江以北、瓯江三桥路—东瓯大道—104国道—三塘线楠溪江大桥以西(不含上述道路)。

2.上塘城区:223省道(不含该道路)—环城东路—环城北路—下堡西路。

在上述范围区域内(不含除环城东路、环城北路、下堡西外的上述道路)限行。

洞头县

灵霓北堤霓屿接口起霓屿街道、元觉街道、北岙街道、东屏街道道路。

文成县

伯温路—县前街—建设路—建设东路,在上述范围区域内(含上述道路)限行。

平阳县

昆阳镇:环城西路—104国道—良农路—万鳌路—昆鳌路—新104国道,在上述范围区域内限行(不含上述道路)。

泰顺县

泰庆北路—泰庆南路—云寿路—泰寿路—泰分路—泰景路—新城大道—城北路—东大街—广场路—人民路—洋心街—街—公园路—飞龙路—建设路—环城路—飞龙路—景园路—西大街—化工路—二中路—劳动路—南外路—南大街—振兴路,在上述范围区域内(含上述道路)限行。

苍南县

灵溪镇:玉苍路—公园路—塘北路—龙渡路,在上述范围区域内(含上述道路)限行。

各地具体限制通行范围以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(线)为准。

按照市政府下发的《关于扩大温州市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》,警用车辆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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